美国,纽约,曼哈顿。
与周边各色人等匆匆走过的情况形成对比,萧明明呆坐在长椅上已经很久了。她拿着手机,还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是现实。
她常用邮箱里静静躺着一封邮件,邮件措辞客套,内容冰冷。
有好心的妇人经过,递上纸巾,萧明明低头用英语说一声谢谢,多的话再也讲不出。
从黄昏呆到夜色渐深,她感觉不到饿,直到有人坐在她身边,开始吃薯条。这人吃得津津有味,啧啧有声,让萧明明不得不注意到他的存在。
萧明明转过头去,先是看到了他的手,这是一双男人的手,但指节并不粗大,手指修长,指甲剪得很整齐。
“转角那家快餐店的薯条,闻起来很不错吧?”男人笑着说了一句话,口音纯正。大约此时灯光正好,对方大约二十七八,穿着裁剪合适的正装,看上去十分顺眼,长得颇像某个华人明星。
萧明明勉强笑了笑,回应了一句:“似乎是的。”顺带收回投向男人脸上的目光。
不料对方却似乎对她很有兴趣,上下打量了她几眼。
“中国人?”
“嗯……”
萧明明下意识地回答,对方好像松了一口气,用中文和她攀谈起来。
“啊,真好,这么晚了不回家吗?”
“暂时不……”
“那更好了,我知道附近有个不错的酒吧,很清静。”
萧明明有些吃惊地望着他,怎么说来他也太唐突了吧?
“啊不不不,我只是觉得也许去吃点什么喝点什么,或者你愿意和我聊点什么,也许对你现在来说是不错的选择。”
男人递过一根薯条,萧明明有些不知所措,最后为了不让局面过于尴尬,还是接了过来,可是一时间没有想好吃不吃。
“怎么,怕我下毒?”
男人也不生气,伸手拿过萧明明手上的薯条塞进嘴里,吃完之后还颇为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手指。萧明明又注意到他的手,不得不说,他舔手指的样子,不但不猥琐,反而还有些性感。
萧明明觉得自己疯了,竟然对第一次见面的陌生男人的手起了这种绮丽心思,还是在今天这种……情况下。
所以,去,还是不去?男人很绅士地起身,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,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,鬼使神差地跟着男人站了起来。男人拿起风衣外套,随意地搭在臂弯,转过身面对萧明明。
“你哭了?”他的指尖拂上萧明明脸上未干的泪痕,稍一触碰,便即分开。萧明明像触电一样往后退了一点。“你是真的有心事?别哭了,走吧,快乐一点。”
男人的嗓音低沉轻柔,让她有些恍惚。等萧明明回过神,发现自己坐在就酒吧的卡座上,面前的男人正在为她倒酒。依稀看得到琥珀色的液体撞击玻璃酒杯发出的响声,她忽然觉得有点害怕。
“来,不开心的事情,不如都忘了。”他举杯凑到她跟前。
“……对不起,我其实……不太喝酒的。”
“凡事都有第一次。”他把举杯往她面前再凑了凑。
萧明明把手机放在台面上,不为所动。
“怎么,怕我害你?”男人自己喝了一口酒,笑了笑。
“我想静静。”萧明明低下头,手机屏幕忽然亮了,有电话进来。
“失恋?”
“不是……”
男人伸手抬起她的下巴,往前靠近了一些。
“我要……的话,会直接带你去开房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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